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核算-会计实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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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核算

更新于:2019-07-11 13:39
标签:房地产开发,印花税,核算,开发,房地产,企业

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核算

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的印花税:

(1)财产租赁合同、仓储保管合同、财产保险合同,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;

(2)加工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、货运运输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, 税率为万分之五;

(3)购销合同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、技术合同,税率为万分之三;

(4)借款合同,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;

(5)对记录资金的账薄,按“实收资本”和“资金公积”总额的万分之五贴

花;

(6)营业账薄、权利、许可证照,按件定额贴花五元。

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、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。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。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、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、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、军事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其他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。

房产开发企业印花税进什么科目?
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>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6〕22号)第二条规定: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,\"营业税金及附加\"科目名称调整为\"税金及附加\"科目,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;利润表中的\"营业税金及附加\"项目调整为\"税金及附加\"项目.

因此,全面营改增后,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在\"税金及附加\"会计科目进行核算.

根据财会〔2016〕22号相关规定,印花税在\"税金及附加\"会计科目进行核算,其账务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:

(一)先计提后缴纳的账务处理:

确认税款时:

借:税金及附加

贷:应交税费--应交印花税

实际缴税时:

借:应交税费--应交印花税

贷:银行存款/现金

(二)不计提直接缴纳时:

借:税金及附加

贷:银行存款/现金

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,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。

整体上来说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地产项目时需要签订很多的合同,为了让这些合同具有法律效应,一定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的。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核算就自然和各自的合同有关了,本文内容对于不同合同需要缴纳的税率进行了简单的说,小编相信大家看完后应该都有自己的理解,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,那么就来财知云网提问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