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,假如按增值税计提城建税是7,教育费附加3,地方教育费附加2,根据专票收入,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,那我申报税费后是不是再做一笔分录:借,应交税费-教育附加费 1.5 借,应交税费-地方教育费附加 1 贷:营业外收入2.5,还是要刚开始计提的时候就减半计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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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已回复
于2022-06-22 16:46:14发布

实操老师

职称及荣誉:初级会计师、注册会计师

答:在计提的时候就按照减免之后的金额计提,不用单独确认营业外收入

同学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沟通,祝学习愉快!
2021-12-1622:46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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